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筛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澄清公告

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筛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澄清公告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本次就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筛机械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3年5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第1次澄清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移动筛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YXGYJT202305017

3、公告日期:2023年530

4、第一次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61

5、公告媒体: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二、澄清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二投标人须知七、签订合同23.2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缴纳中标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手续;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现修改为:23.2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缴纳中标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手续;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原招标文件中二投标人须知八、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24、(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或服务。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现修改为:24、(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三)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现修改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所提供的服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4、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与最新版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次澄清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应先生

联系电话:0510-80718867;0510-87117379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

邮政编码:214200

 

2023.06.01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筛机械租赁服务澄清公告.doc